你的私隐权利
港铁学院(香港)有限公司(下称「港铁学院」、「我们」、「我们的」)在收集、保存、使用及传送个人资料时,尊重法例赋予你的私隐权利;而本「收集个人资料声明」旨在说明我们处理个人私隐的方法。我们的政策是要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藉此,我们确保我们的员工严格遵从有关的保安及保密标准。
以下将详细说明我们处理个人资料的政策及方法,请仔细参阅及理解。文中所述的政策适用于港铁学院已登记或未登记的所有学生申请人、学生及毕业生。我们有权按需要随时修订、或另为更改有关的内容。
当你提交申请报名参加由港铁学院举办的计划、课程或活动(「该申请」),即代表你同意并接受我们的收集个人资料声明,并确认你代表自己及代表任何未成年人(即指任何你负有作为家长责任的未成年人及/或其个人资料将被收集的未成年人(「该未成年人」))同意我们以本收集个人资料声明内列明的用途收集、使用及移转你及/或该未成年人之个人资料。你亦保证并确认你具有全面的法律权力及法律行为能力代表该未成年人作出上述同意。如果阁下不同意或接受我们的收集个人资料声明,请不要提交该申请。
为避免产生疑问和为方便参考,任何在此收集个人资料声明中提及「你的个人资料」或「个人资料」即指你的个人资料及/或该未成年人的个人资料(视乎情况而定)。
倘本收集个人资料声明的英文本与中文本有任何差异的地方,则以英文本为准。
收集个人资料
递交申请予港铁学院纯属自愿。如欲我们处理你的申请,你必须提供于申请表格上标示为「必须填写」的个人资料。
如你未能准确而完整地提供以下标示为「必须填写」的个人资料,你的申请将不获处理。由港铁学院所收集或有关联的个人资料将包括但不限于﹕
2.1 必须资料﹕
2.2 非必须资料﹕
使用个人资料的用途
当你向我们递交入学申请时,我们会收集你的个人资料。
倘你为18岁以下,在提供任何个人资料前,必须先征求家长或监护人同意。
如你希望我们处理你的该申请,你必须向我们提供在该申请表上被标示为必须填写的个人资料。我们可能就下列任何或所有用途收集、取得、处理、存取、储存及/或使用个人资料(下称「该目的」):
使用资料作市场推广
我们拟使用你的个人资料作市场推广。除非我们已取得你的同意(包括你不反对的表示),否则我们并不可以如此使用你的个人资料。我们将会使用你的姓氏、名字、电邮地址及手提电话号码推广港铁学院(香港)有限公司及/或香港铁路有限公司举办的商业活动、课程、计划、产品及服务。
如你反对使用你的个人资料作有关的市场推广,请在该申请登记表底部有关的空格加上剔号。如你未有在有关空格加上剔号,即代表你同意我们使用你的个人资料作有关的市场推广。
若你不想收取我们任何推广或宣传资料,请点击推广通讯上的「取消订阅」超连结(hyperlink)。你亦可选择传送电邮至港铁学院﹕academy@mtr.com.hk。
资料的披露
我们将采取所有切实可行的手段,将你的个人资料保密,然而我们可以向以下人士披露、转移及/或出让这些资料:
保安
除上文5段内所提及者外,阁下的个人资料不论如何储存,将只限于我们已获授权查阅该等资料的雇员或承办商方可查阅。凡以电子方式储存的个人资料,将以被保护的伺服器保存,并将加有密码保障(或以某种等同形式的保障措施),以及只限于港铁学院及香港铁路有限公司的获授权人员或港铁学院及香港铁路有限公司的承办商方可查阅。被指定负责处理个人资料的雇员及承办商,只在按照本收集个人资料声明的规定下方会被指示进行相关处理。
资料的保留
我们将按收集资料目的或其直接有关目的所需的时间保留你的个人资料。除了为遵从任何法律、监管或会计要求,或为了保障香港铁路有限公司及/或港铁学院的权益而保留相关资料,否则无需保留的个人资料将会在合理的时间内销毁或匿名化。
查询及投诉
你可随时要求查阅及更正我们纪录中与你有关的个人资料,你亦可要求我们从任何运作中的邮递或分发名单中删除你的资料。倘你须行使任何应有权利或作出任何有关我们的私隐政策的查询或投诉时,可按以下地址致函给我们的个人资料(私隐)主任。
地址: | 香港九龙九龙湾德福广场港铁总部大楼 |
电邮: | PDPO@mtr.com.hk |
将来修订
此收集个人资料声明可作修订。任何修改将于本网页公布。
二零二四年七月